内江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内江大学

[切换城市]
内江站> 内江教育> 内江大学> 内江师范学院信息

内江师范学院

英文名:Neijiang Normal University 简称:“内江师院” 所在地:内江 院校代码:10640 类型:师范类

省属本科师范院校
  • 内江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内江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计划2020-07-10
科类专业总计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预科转入*总计33001552020101010151510102020101515153070276420105101520153076文史(020101)经济学3542335理工(020101)经济学1515理工(020305)金融数学7033595文史(020307)经济与金融352276理工(020307)经济与金融1515文史(030101)法学65353225理工(030101)法学1055文史(030503)思想政治教育52475综合改革(030503)思想政治教育844文史(040101)教育学37227233理工(040101)教育学33文史(040106)学前教育17314理工(040106)学前教育2020综合改革(040106)学前教育33文史(040107)小学教育(公费师范生)8787文史(050101)汉语言文学1323351052410综合改革(050101)汉语言文学844文史(050101)汉语言文学(公费师范生)4040文史(0502)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翻译)143312633224理工(0502)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翻译)50419综合改革(0502)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翻译)743文史(050201)英语(公费师范生)4040文史(050302)广播电视学20317理工(050302)广播电视学2020文史(050306)网络与新媒体202414理工(050306)网络与新媒体2020文史(060101)历史学7536435理工(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80237032综合改革(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10433理工(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公费师范生)4040理工(070201)物理学82347032综合改革(070201)物理学33理工(0703)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1573214624综合改革(0703)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33文史(070501)地理科学5555理工(070501)地理科学15510文史(070501)地理科学(公费师范生)4040文史(070503)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4040理工(070503)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20221222理工(071001)生物科学60249333理工(071002)生物技术6060理工(071102)应用心理学4323335理工(080701)电子信息工程8534753理工(080703)通信工程46244综合改革(080703)通信工程44理工(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03344理工(080902)软件工程502345理工(080903)网络工程50248理工(080905)物联网工程503344理工(081001)土木工程8033371文史(081201)测绘工程1010理工(081201)测绘工程4040理工(082503)环境科学50347理工(120105)工程造价8022472文史(120201)工商管理523综合改革(120201)工商管理33对口本科(120201)工商管理(财经商贸类)5050对口本科(120201)工商管理(旅游服务一类)4242文史(120801)电子商务35332文史(120801)电子商务(深度贫困县计划)1010理工(120801)电子商务1515对口本科(090601)水产养殖学(农林牧渔类)8080体育类体育教育5643346体育类体育教育(公费师范生)3434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110236936艺术类音乐表演(声乐美声、民族唱法)30327艺术类音乐表演(钢琴)1037艺术类音乐表演(流行演唱)1010艺术类音乐表演(民族器乐)1037艺术类音乐学60333323333223333艺术类舞蹈表演50234334283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1006464575954艺术类动画2532222923艺术类美术学6033334233艺术类美术学(师范类)3030艺术类美术学(公费师范生)3535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60223432232632233艺术类产品设计30332202注:最终招生专业名称、招生计划、招生类别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数据为准详情
内江师范学院2019年录取情况一览表2020-07-10
省份专业名称录取人数省控线投档成绩录取分数备注文化专业最高录取分数最低录取分数四川广播电视学14459(理)521516物理学104548516电子信息工程117532516通信工程51537516土木工程117556516工程造价122542516生物科学84530516外国语言文学类60543524地理科学7522516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35521516网络与新媒体20546516经济与金融30522516化学类185538516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40528516环境科学53523516金融数学29533516教育学类50545522应用心理学20530517工商管理类18534517经济学25535516电子商务16524517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0539518软件工程49546519物联网工程49524516物流工程45523516法学18545519城市管理10525516数学与应用数学104559523信息与计算科学41521516汉语言文学212472(文)545524广播电视学26537521经济与金融24539521外国语言文学类227541521地理科学59542521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40526521金融数学22533521网络与新媒体30531521教育学类60535524应用心理学20530521工商管理类65533521经济学27536521电子商务28543521法学51536521思想政治教育75533521历史学79562521城市管理45526521四川艺体动画28370200246242专业成绩美术学38258243专业成绩视觉传达设计33247243专业成绩环境设计35247242专业成绩产品设计20246242专业成绩服装与服饰设计21248242专业成绩音乐表演(民族美声)32310265299276专业成绩音乐表演(流行演唱)21318311专业成绩音乐表演(钢琴)10302271专业成绩音乐学42345205259251专业成绩舞蹈表演39300200332325专业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62375210231224专业成绩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126355708479专业成绩体育教育1108880专业成绩四川职教生物技术75592619603农林牧渔类水产养殖学75624603农林牧渔类测绘工程75590628610土木水利类网络工程60620648630信息技术一类工商管理类50614651635财经商贸类工商管理类50581605593旅游服务一类地理科学(翠屏区)1519519地理科学(富顺县)5520502地理科学(高县)1498498地理科学(古蔺县)2536524四川(免费师范生)地理科学(剑阁县)2472515510地理科学(筠连县)1530530地理科学(阆中市)1517517地理科学(利州区)1517517地理科学(泸县)1501501地理科学(沐川县)1511511地理科学(蓬安县)1518518地理科学(平昌县)3494485地理科学(仁寿县)1492492地理科学(荣县)3517511地理科学(射洪县)1518518地理科学(天全县)1512512地理科学(通江县)1522522地理科学(万源市)2495494地理科学(威远县)2508493地理科学(兴文县)1519519地理科学(叙州区)2505500地理科学(宣汉县)1548548地理科学(仪陇县)1504504地理科学(长宁县)1508508地理科学(中江县)1510510地理科学(资中县)2514498英语(安岳县)4523518英语(巴州区)4510504英语(东兴区)2496496英语(合江县)1520520英语(剑阁县)1521521英语(乐至县)1528528英语(泸县)1516516英语(平昌县)1494494英语(邛崃县)1511511英语(渠县)8527478英语(石棉县)1524524英语(通江县)2516514英语(万源市)2507497英语(威远县)2506501英语(宣汉县)1553553英语(天全县)2517502英语(中江县)3510507英语(若尔盖县)1524524英语(资中县)2528498小学教育(巴州区)2513504小学教育(苍溪县)5512499小学教育(朝天区)1508508小学教育(达川区)3525508小学教育(大英县)2509509小学教育(东兴区)5499493小学教育(高坪区)1530530小学教育(高县)4509488小学教育(珙县)4515504小学教育(华蓥县)1513513小学教育(江安县)8514494小学教育(筠连县)2520516小学教育(阆中市)5514506小学教育(乐至县)7528496小学教育(泸县)5511483小学教育(名山区)4500487小学教育(南江县)3509506小学教育(蓬安县)1491491小学教育(屏山县)1500500小学教育(渠县)4506491小学教育(荣县)1518518小学教育(通江县)5519498小学教育(射洪县)1508508小学教育(威远县)3500490小学教育(西充县)2530528小学教育(兴文县)4519514小学教育(叙州区)6502495小学教育(宣汉县)3550525小学教育(仪陇县)2503502小学教育(长宁县)2511511小学教育(中江县)3530508小学教育(资中县)1498498四川(深度贫困)电子商务(布拖县)1507507电子商务(道孚县)1502502电子商务(甘洛县)1500500电子商务(红原县)1489489电子商务(金阳县)1501501电子商务(九龙县)2525524电子商务(雷波县)1502502电子商务(泸定县)1533533电子商务(美姑县)1516516电子商务(木里县)2548517电子商务(喜得县)1516516电子商务(昭觉县)1525525四川(艺体免费师范生)美术学(容县)2370200249227专业成绩美术学(古蔺县)1253253专业成绩美术学(中江县)1232232专业成绩美术学(威远县)3250218专业成绩美术学(叙州区)2234226专业成绩美术学(江安县)1235235专业成绩美术学(兴文县)2216205专业成绩美术学(长宁县)1240240专业成绩美术学(万源市)2232231专业成绩美术学(宣汉县)1254254专业成绩美术学(平昌县)1246246专业成绩美术学(石棉县)1243243专业成绩美术学(天全县)2243241专业成绩美术学(仁寿县)1238238专业成绩美术学(安岳县)4263255专业成绩美术学(井研县)1243243专业成绩美术学(乐至县)1261261专业成绩美术学(小金县)1217217专业成绩美术学(通江县)2243238专业成绩四川预科汉语言文学10454436文科历史学5454431思想政治教育5442430教育学类3410363经济学5446431经济与金融7443432法学5463445法学5443436理科应用心理学5436421地理科学10439421外语类10448421教育学类3274260金融数学7437422安徽美术学4326766721664文化+专业视觉传达设计3686702656文化+专业舞蹈表演4593133123专业成绩音乐学3626147138专业成绩理工类6426464454黑龙江播音与主持艺术13254228321594555文化+专业理工类4372410449410湖北播音与主持艺术6420221694717694文化+专业舞蹈表演3291215233234233专业成绩音乐学3311215557250227专业成绩体育教育3329350502816782文化+专业辽宁美术学3337185430641622文化+专业视觉传达设计3431652639文化+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315045124375356文化+专业体育教育文4124484404文化+专业体育教育理6113372318文史类3482536531理工类8369495446广西服装与服饰设计3291213557602533文化+专业环境设计3559640550文化+专业舞蹈表演3165485208204专业成绩文史6388478426理工5347440399重庆体育教育33338374537479文化+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574525459文化+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8210203684625文化+专业产品设计3336210621607文化+专业动画3210651607文化+专业美术学6210702636文化+专业环境设计2210616579文化+专业视觉传达设计3211700580文化+专业舞蹈表演4220213219213专业成绩音乐学3359226229226专业成绩文史类31458535525理工类32435532491内蒙古美术学3279199322588545文化+专业动画3367598586文化+专业音乐学3288154296187179专业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6264176365577551文化+专业理工类6352435398文史类4436510488江苏美术学2235170477478477文化+专业环境设计3475485475文化+专业产品设计2472480472文化+专业音乐学3200145167168167专业成绩新疆音乐学5137151246213专业成绩视觉传达设计2278505503文化+专业环境设计3265491490文化+专业美术学4266511485文化+专业体育教育41607281386324文化+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278317305文化+专业南疆专项1468468468文史类7387493486理工类9326433423青海视觉传达设计3532604626604文化+专业美术学3624642624文化+专业音乐学3481505174164专业成绩舞蹈表演4334370211147专业成绩文史类6444476464理工类6376408393宁夏环境设计3318531633626文化+专业视觉传达设计4531706635文化+专业产品设计3532629622文化+专业美术学6532652601文化+专业文史类3455523522理工类3381447442甘肃音乐学4271231250254250专业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7332210233709604文化+专业美术学5237190210642608文化+专业视觉传达设计4211637555文化+专业环境设计3210606593文化+专业贵州美术学4231663623文化+专业视觉传达设计4231629604文化+专业音乐学3216224216专业成绩文史类10453517508理工类9369434424河北音乐学3284120156158156专业成绩舞蹈表演228495135136135专业成绩视觉传达设计3284180201632614文化+专业产品设计2206634618文化+专业美术学4202630614文化+专业文史类6461527524理工类3379480458陕西文史类5400502501理工类5363451446海南文史类16593636618理工类17539575547体育教育444177455548536文化+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3455558532文化+专业湖南播音与主持艺术7447226687705687文化+专业美术学4382230277689665文化+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3280669669文化+专业视觉传达设计3284699679文化+专业音乐学3375254300261260专业成绩舞蹈表演5339234273244234专业成绩江西音乐学4291144150153150文化+专业舞蹈表演6151156157156专业成绩广东体育教育4300190586558文化+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3584530文化+专业美术学4280205609554文化+专业视觉传达设计3647620文化+专业理工类6390467448山东环境设计4326528670588文化+专业视觉传达设计4530691653文化+专业美术学4528636626文化+专业文史类6503527523理工类12443476468吉林文史类4372490489理工类6350443420浙江普通类20496568550福建文史类6464524508理工类9393466445云南文史类9480545541理工类6438509489西藏文史类10310389314山西视觉传达设计2337220223632602文化+专业动画2220224620577文化+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18181423423文化+专业河南文史3447523516理工8385471466美术学3350206657601557文化+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3647669572文化+专业环境设计3606630606文化+专业音乐学3342120131147131播音与主持艺术7373302745751704文化+专业合计4600详情
内江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6-10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校全称:内江师范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0640,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桐路1124号,学校网址:www.njtc.edu.cn,电子信箱:zjc1097@163.com。第二条学校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适当发展研究生教育,拓展留学生教育,同时兼有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第三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内江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与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832-2341639。招生期间,学校设置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接待办公室,联系电话:0832-2340613,0832-2341097。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六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学校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等为主要依据,制定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报经教育部批准后执行。其中预留计划按照本科计划的1%预留,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和办法须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第九条学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也在学校招生网中公布。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第十一条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第十二条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十三条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一律为英语。第十四条对符合国家和有关省(市、自治区)加分、降分政策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与其他考生视若同等条件录取。第十五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同时,填报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填报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填报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发音器官无疾病,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第十六条普通类(含四川省少数民族预科、彝文一类模式)专业录取规则:1.关于选考科目: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我校将依据各专业的特点和与考试科目的相关性确定考生应当参加的选考科目。同时,对于具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除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校确定的选考科目成绩的总和为录取依据。在具有我校选考科目成绩的线上考生不足时,经与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协商后,我校也可录取其它兼考科目的考生。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十七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1.美术类、体育类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于四川省考生,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最低控制线后,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对应科类的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顺序同普通类);上述专业对于四川省外的考生,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2.音乐类、舞蹈类等专业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对应科类的单科成绩择优录取(顺序顺序同普通类)。3.对于投放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全部承认该省份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针对未单设艺术文、艺术理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执行我校相对应专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对口类录取原则: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十九条公费师范生计划中的普通类专业根据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美术学、体育教育类专业根据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志愿分数级差。公费师范生招生政策按照四川省招考委、教育厅相关政策执行。第二十条新生凭“身份证”、“入学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其中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在阿坝师范学院就读,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在西昌学院就读,预科一年经考核合格后转入我校本部就读。第二十一条学校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与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后确定调档比例。第二十二条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区,在考生等效基准分相同情况下,重点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等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录取到我校的学生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其中少数民族预科本科学生第一年预科收费标准以阿坝师范学院为准,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第一年收费标准以西昌学院为准,预科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转入我校相关专业,执行我校相应的收费标准。第二十四条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置了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多项资助措施,为家庭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各种帮助。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附 则第二十五条因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省(市、自治区)内范围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学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学校在所在省(市、自治区)公布的本、专科招生章程内容为准。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学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第二十六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内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详情
内江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19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内江师范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0640;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桐路1124号;学校网址:www.njtc.edu.cn;招生工作电子信箱:zjc1097@163.com。第三条  学校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学校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适当发展研究生教育,拓展留学生教育,同时兼有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第四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内江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832-2341639。招生期间,学校设置考试咨询与来信、来访接待办公室,联系电话0832-2340613,0832-2340820。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学校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等为主要依据,制定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报经教育部批准后执行。第九条  学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学校招生网公布。 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第十一条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第十二条  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十三条  英语、翻译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是,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一律为英语。第十四条  对符合国家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分、降分政策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与其他考生视若同等条件录取。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同时,填报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填报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填报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发音器官无疾病,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1.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将其调配至尚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将作退档处理。2.对于在已经实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招生计划,我校将依据向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报送并向考生公布的选考方案,并按照相应的招生录取工作规定进行录取。在具有我校选考科目成绩的线上考生不足时,经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协商后,我校也可录取其它兼考科目的考生。第十七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1.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控制线后,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对应科类的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参照普通类录取原则)。2.对于投放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承认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针对未单设艺术(文)、艺术(理)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执行我校相对应专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职教师资类录取原则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十九条  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四川省深度贫困县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免费定向培养生、四川省地方属院校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预科(含特殊需求预科)、少数民族预科等其他类型的投档、录取等招生相关事宜按照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协调后确定调档比例。第二十一条  实行“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考生等效基准分相同情况下,重点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第二十二条  新生凭“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校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对录取到我校的学生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四川省地方属院校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预科(含特殊需求预科)、少数民族预科等学生预科第一年执行预科就读学校相应收费标准,预科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转入我校相关专业,执行我校相应的收费标准。第二十四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置了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多项资助措施,为家庭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各种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四川省属公费师范生和四川省深度贫困县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免费定向培养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生活补助,有关具体政策以上级相关文件为准。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因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范围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学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学校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章程内容为准。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学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内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详情
内江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6-23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学校全称:内江师范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0640,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桐路705号,学校网址:www.njtc.edu.cn,电子信箱:njtc_zs@sina.com。第二条  学校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适当发展研究生教育,拓展留学生教育,同时兼有普通专科、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内江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与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832-2341900。招生期间,学校设置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接待办公室,联系电话:0832-2340613,0832-2341097。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委监察处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纪委书记、主管招生副校长任副主任,监察处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任成员,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学校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等为主要依据,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其中预留计划按照本科计划的1%预留,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的使用和投放必须经学校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第九条 学校跨省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各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报经教育部批准后执行。第十条 学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也在学校招生网中公布。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主要依据,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二条  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一律为英语。第十三条  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十四条 对符合国家和有关省(市、自治区)加分、降分政策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与其他考生视若同等条件录取。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第十六条 普通类(含四川省少数民族预科、彝文一类模式)专业录取规则: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参考语文、文科综合、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理工类依次参考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十七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⑴美术类、体育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对于四川省内考生,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最低控制线后,在进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对应科类的单科成绩择优录取;上述专业对于四川省以外的考生,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志愿,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⑵音乐类、舞蹈类等专业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在进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对应科类的单科成绩择优录取。⑶对于投放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全部承认该省份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针对未单设艺术文、艺术理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执行我校相对应专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职教师资(对口高职)类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十九条  免费师范生普通类专业根据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美术学、体育教育类专业根据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志愿分数级差。免费师范生招生政策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政策执行。第二十条  填报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填报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填报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发音器官无疾病,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其它类专业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第二十一条 新生凭《准考证》、《入学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其中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在阿坝师范学院就读,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在西昌学院就读,预科一年经考核合格后转入我校本部就读。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与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后确定调档比例。第二十三条 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区,在考生等效基准分相同情况下,重点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第二十四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等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录取到我校的学生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其中少数民族预科本科学生第一年预科收费标准以阿坝师范学院为准,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第一年收费标准以西昌学院为准,预科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转入我校相关专业,执行我校相应的收费标准。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置了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多项资助措施,为家庭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各种帮助。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附 则第二十六条 因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省(市、自治区)内范围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学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学校在所在省(市、自治区)公布的本、专科招生章程内容为准。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学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内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详情
内江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6-07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学校全称:内江师范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0640,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桐路705号,学校网址:www.njtc.edu.cn,电子信箱:njtc_zs@sina.com。第二条  学校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适当发展研究生教育,拓展留学生教育,同时兼有普通专科、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内江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与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832-2341900。招生期间,学校设置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接待办公室,联系电话:0832-2340613,0832-2341097。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委监察处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纪委书记、主管招生副校长任副主任,监察处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任成员,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学校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等为主要依据,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其中预留计划按照本科计划的1%预留,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的使用和投放必须经学校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第九条 学校跨省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各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报经教育部批准后执行。第十条 学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也在学校招生网中公布。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主要依据,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二条  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一律为英语。第十三条  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十四条 对符合国家和有关省(市、自治区)加分、降分政策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与其他考生视若同等条件录取。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第十六条 普通类(含四川省少数民族预科、彝文一类模式)专业录取规则: 1、关于选考科目: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我校将依据各专业的特点和与考试科目的相关性确定考生应当参加的选考科目。同时,对于具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除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校确定的选考科目成绩的总和为录取依据。在具有我校选考科目成绩的线上考生不足时,经与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协商后,我校也可录取其它兼考科目的考生。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参考语文、文科综合、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理工类依次参考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十七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⑴美术类、体育类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于四川省内考生,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最低控制线后,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对应科类的单科成绩择优录取;上述专业对于四川省以外的考生,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⑵音乐类、舞蹈类等专业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对应科类的单科成绩择优录取。⑶对于投放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全部承认该省份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针对未单设艺术文、艺术理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执行我校相对应专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对口招生各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十九条  免费师范生普通类专业根据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美术学、体育教育类专业根据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志愿分数级差。免费师范生招生政策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政策执行。第二十条  填报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填报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填报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发音器官无疾病,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其它类专业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第二十一条 新生凭《准考证》《入学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其中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在阿坝师范学院就读,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在西昌学院就读,预科一年经考核合格后转入我校本部就读。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与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后确定调档比例。第二十三条 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区,在考生等效基准分相同情况下,重点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第二十四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等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录取到我校的学生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其中少数民族预科本科学生第一年预科收费标准以阿坝师范学院为准,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第一年收费标准以西昌学院为准,预科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转入我校相关专业,执行我校相应的收费标准。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置了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多项资助措施,为家庭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各种帮助。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附 则第二十六条 因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省(市、自治区)内范围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学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学校在所在省(市、自治区)公布的本、专科招生章程内容为准。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学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内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详情
2008年内江师范学院招生章程2008-04-17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二、学校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桐路705号 邮编:641112三、录取原则: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在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统一组织下,全面实行网上远程异地录取。2.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3.英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4.无男女生比例限制。5.对符合国家和有关省(市、自治区)加分、降分政策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与其他考生视若同等条件录取。6.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明显身体缺陷及身高不足(男1.60米,女1.50米)的考生慎报师范类专业。7.普通类专业的录取规则:(1)录取原则:根据出档顺序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计划录满为止。(2)专业确定原则: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根据成绩(总分、相关学科分数)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8.艺术类、体育类录取规则:文化、专业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表演(舞蹈与音乐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体育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9.新生凭《准考证》、《入学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手续。10.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内江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学校为内江师范学院。五、奖、贷、助学措施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置了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多项资助措施,为家庭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各种帮助。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六、联系方式:电 话:0832-2340613 2341097 2341356(传真)网 址:www.njtc.edu.cn电子邮件:njtc_zs@sina.com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西林街道东桐路705号
  • 电话:
    %u0030%u0038%u0033%u0032-%u0032%u0033%u0034%u0031%u0033%u0035%u0036%u0030%u0038%u0033%u0032-%u0032%u0033%u0034%u0031%u0030%u0039%u0037
  • 邮编:
    641112
相关推荐
广西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河北地质职工大学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招生简章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